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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突显投资合作新原则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今天表示,相比2008年第一份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近期发布的这一份新的政策文件在经贸领域方面有新特点,突显投资合作新原则。
商务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近期,中国政府发布了第二份《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这份文件与2008年中国发布的首份政策文件相比,在经贸领域方面主要有些什么新的特点?
沈丹阳指出,相比2008年第一份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近期发布的这一份新的政策文件在经贸领域方面主要有四个新的特点:
一是推动落实对拉美合作新倡议。近年来我国提出了中拉共同构建“1+3+6”的合作新框架、探索“3×3”的产能合作新模式等一系列对拉合作新倡议,新的政策文件在经贸领域的各项合作均以这些新的合作框架和模式为基础。
二是突显投资合作新原则。即坚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义利并举、合作共赢”原则,一方面要求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以市场方式进行运作,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切实履行海外社会责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实现互利共赢。
三是提出扩大合作新模式。包括加强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合作,丰富金融融资的类型,探索PPP等基础设施合作新方式,对制造业合作的领域、模式作了细化阐述,在逐步扩大援助规模的同时更注重援助质量的提高和模式的创新等。
四是对接拉美发展新需求。包括,推动中国优质产能和优势装备对接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需求,帮助有需要的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中方愿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出、同意和主导的原则下同相关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开展三方发展合作等等。